高雄市家庭教學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高 雄 縣 幼 兒 托 育 職業工會

中華民國106年04月     第106-2期

 

 

★ 工會會務:

  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00、14:00~17:30,【電話:07-7681066】

   2、賀高雄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榮獲105年度高雄市會務績優工會獎

   3、會員如有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者,請與工會聯絡

   4、本會106年度五一勞動節活動,統一發放禮金300元

       (1)季繳會員:於四至六月繳款單扣除300元

       (2)月繳會員:統一於五月繳款單扣除300元

   註:不發放禮金名單:有積欠勞健保費及會費,或於106年4月1日以後加保者,

       或於106年5月1日以後退保者。   

  • 健保投保規定(與勞保規定不同) 相關承保投保Q&A,請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查詢:

    1只要有僱用員工的公司、行號,不論僱用員工人數多寡(含員工五人以下),

       皆須向健保署成立投保單位,並為負責人及員工於到職日以員工薪資所得

       (不是基本工資)申報投保金額辦理健保投保手續。

    2若有僱用部分工時人員(含工讀生、計時人員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均視同專任員工,雇主應為其投保健保:

       (1)每個工作日到工(不論每週工作時數若干)。

       (2)非每個工作日到工,但每週工作時數達12小時。

    3試用期勞資雙方已具有僱用關係,投保單位也應該自到職日為其辦理投保手續。

    4若具有公司負責人身分,健保應以第一類被保險人身分投保(如員工或負責人),

       不能投保健保在職業工會。

    5只有獨資行號(非合夥、非公司)且未僱用專任員工的負責人及無一定雇主者,

           符合會員身分才能以職業工會會員身分加健保。

  • 教育訓練:本會辦理民國106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之職訓補助課程

    請至台灣就業通網站登入會員,再報名課程(每週六上課,9:00-12:00;13:00-16:00)

 

課程名稱

課程日期

報名

日期

課程

時數

訓練

人數

課程費用

辦訓單位

職業工會

個人

政府

全額

1

桌上遊戲教學班

06/17

07/22

05/17

12:00

36

20

1080

4320

5400

家庭教學

2

香皂黏土與

翻糖點心實作班

08/19

09/23

07/19

12:00

36

20

1260

5040

6300

家庭教學

3

幼兒按摩與

芳療保健教學班

10/28

11/25

09/28

12:00

30

20

1050

4200

5250

幼兒托育

 

arrow
arrow

    新高幼兒托育工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