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市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本會為鼓勵所屬會員子女在學成績優良,訂定會員子女教育獎助學金辦法以茲鼓勵。
二、凡本會所屬會員入會滿一年半(凡退會再入會者,入會年資重新計算),無欠繳任何費用之會員,其子女就讀國內日、夜間部大專院校、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等,各項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之標準,而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依本辦法申請發給獎助學金。(夫妻同為本會會員者,以其中一人申請為限)
三、審查標準:
1、國中組: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
2、高中組(公立):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
(私立):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8分以上。
3、大專組(公立):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
(私立):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8分以上。
四、有以下情事之一者,不得提出申請:
1、大專組不含僅修學分及假日進修部。
2、研究生、碩士班、博士班、軍事學校、警察學校以上之學生。
3、師範學校享有公費待遇之學生。
4、會員子女已結婚者。
五、獎學金發給金額:
1、國中組:每名定為新台幣 800元(名額:10名)。
2、高中組:每名定為新台幣1000元(名額:公私立各5名)。
3、大專組:每名定為新台幣1200元(名額:公私立各5名)。
六、受理日期:
每年10月1日~10月15日止,向工會完成申請手續,逾期無效。
(一學年申請一次)
七、申請手續:
1、向工會索取申請書。
2、前學年(上、下學期)(各科別)學業成續單影本。
3、學生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證影本(畢業者可免附)。
5、會員證影本。
6、會員身分證影本。
八、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註:會員福利金申請辦法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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