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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 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 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高雄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課程名稱

說故事技巧與情境式桌遊教學班

報名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福誠里瑞春街46號2樓(本會會址)

上課地點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五甲多功能民眾活動中心201教室

(高雄市鳳山區福誠里福誠二街168號2樓)

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

  1. 請先至台灣就業通(加入會員):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2. 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報名):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訓練目標

1. 結合說故事技巧與情境式桌遊

2. 學習與學員的互動及應對技巧

3. 教學中會遇到的突發狀況處理

課程內容

大綱&時數

1. 故事教學的應用與發展現況操作實務 3H

2. 運用桌上遊戲提昇說故事技巧 3H

3. 玩一個好故事(一) 認識情境式桌遊 3H

4. 玩一個好故事(二) 情境式桌遊的帶領技巧 3H

5. 說故事技巧的運用(一) 認識紙上角色扮演遊戲 3H

6. 說故事技巧的運用(二) 建構一個世界 3H

7. 兒童情境式桌遊的教學實作 3H

8. 說故事技巧與情境式桌遊的教學實務暨學員試教 3H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1. 學歷:不限

2. 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a.具本國籍。b.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c.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d.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2)本次課程以安親班老師或課輔老師或幼教老師為優先錄取。

   (3)若無說故事或桌遊經驗,想增加第二專長之在職人士也可參加此一課程。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1. 招訓:(1)刊登招訓簡章於網站(2)郵寄並發送課程簡章(3)電子信箱寄發課程簡章(4)電話簡訊通知課程資訊。
  2. 遴選:依台灣就業通網站之線上報名順序審核參訓資格,依序通知於7日內完成繳費及繳交相關資料,若無法聯繫或逾期未完成報名相關程序,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招訓人數

20

報名起迄日期

104年 7 月 22 日 至 104年 8 月 19 日

預定上課時間

104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至 104年9 月 12 日(星期六)
每週六早上 9 : 00 – 16 : 30 上課,共計 24 小時

授課師資

  1. 師資名單:席光永、林翊庭、許偉強、林暘軒
  2. 講師資格:授課講師皆通過本會遴選,評選內容含學歷、經歷、教學表現及技術證照等項目。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 $3500 (報名請先繳納訓練費用全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補助 $2800 ,參訓學員自行負擔 $70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特定對象全額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1. 參訓學員如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本會最多得收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2.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本會應退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3.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4. 上課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5. 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1)因故未開班。

   (2)未如期開班。

6. 本會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本會將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若採匯款退費,則由本會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7.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 報名學員得先繳交全額訓練費用,並與本會簽訂契約。

2. 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 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一,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之補助。

4. 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報名應繳證件

1.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二份

2. 一吋照片一張

3. 存摺影印本一份(補助款匯入之帳戶)

4. 特定身分者,依規定繳交各項所需證明文件

5. 訓練費用全額 $3500,經審核符合補助資格後退回補助金額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電話:07-7681066       連絡人:陳小姐

傳真:07-8115352       E-Mail:misokuchen@gmail.com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 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高屏澎東分署】

電話:07-8210171#2803-2805、2808        http://kpptr.wda.gov.tw

電子郵件:080@wda.gov.tw               傳真:07-8212100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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